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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期限如果既不存在强制性立法时限的要求,也不存在半强制性的立法计划、立法规划,那么,就应当推定行政机关拥有选择立法时间的裁量权。

[15]当时日本地方自治的法源除宪法外,还包括1947年《地方自治法》、1948年《地方财政法》、1950年《地方税法》及《地方公务员法》等,但是这些具体制度与现实实践并未充分贯彻宪法上的地方自治,乃至基于赶超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国策,以提高统治集中程度和效率为藉口,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以致出现回归传统地方制度的地方自治萎缩与形骸化。第四,强化地方财政民主,扩大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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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必须修改有关法律,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征税权、举债权,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地方财政自主。[11]参见[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278页。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地方的代议机关,是地方民主的基本形式,应通过预算等方式加强财政民主建设,还可以引入日本居民诉讼制度,开放司法通道,鼓励公众积极捍卫公共利益,造就更多的私人检察官。第三,修改地方财政法制,保障地方财政自主。[24]参见[日]金子宏:《日本税法》,战宏斌,郑林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

[2]日本关于地方自治本质的主要学说是:第一,固有权说。同时,为防止地方居民苦乐不均,自主财政主义不全面否定以国家法律对地方公共团体的课税权设定统一标准或范围,但是不应以国家法律对地方税一刀切进行划一的规定,应尽量排除国家行政机关的指挥和监督的干涉,因此《地方税法》为准则法。古语所谓‘小事不忠必不能忠于大事恰恰是这个道理的反证,民治制度最好的学校及其成功的最好的保证,就是实习地方自治。

第三,地方自治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向下分权,不是对地方官员的放权,是将地方事务的权力交给地方公众。路径依赖是制度变迁的至关重要的因素。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因中央财政困窘、国家政治与行政腐败、东京一极化恶果等日本病相继涌现及福利社会的新需求、地方参与意识增强,中央集权体制成为日本进一步发展的深层次制度性和结构性病灶, [16]20世纪90年代末,以宪法上地方自治理念重建开始日本地方自治的第二次革命,自治体行政成了现代行政最先端的承担者。

[3]参见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432页。地方交付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地方税,居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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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自治是指地方共同体自主治理本地的公共事务,而不受或者少受国家或者中央政府的干预。我国中央、地方事权划分仅在《中央银行法》等个别法律中初露端倪,全景式规范仅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993年]国发第85号)第三部分第一段对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予以粗糙的规定。居民诉讼是战后民主化建设中移植美国判例法上纳税人诉讼的一项改革成果,已经成为日本地方预算执行监督中独具特色的制度。地方自治的宪政意义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地方自治是民主主义的小学。

[6]地方自治使每一个地方都变成一所试验公民自主管理公共事务的学校,通过公民对地方政治的参与,实现对民主承担者的素质养成。[2]参见赵相文:由法律观点论自治制度,载《中原财经法学》2005年第2期,第121-174页。四、结语 以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为起步,日本经过120年曲折发展的坎坷进程,堪称亚洲诸国的宪政典范。我国财权与事权的初始划分原本就不匹配,又通过非刚性制度约束下的所谓微调,财权被层层上收,事权被层层下放,以致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稳稳当当,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镇财政精精光光

在这种情况下,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学习和对法律制度的借鉴便成为中国法学的一条不归之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宪法的文本规定是中国宪法研究的逻辑起点,所有关于中国宪法学的问题、学说必须围绕中国的宪法文本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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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宪政建设也必须和中国的宪法传统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由于在法律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因而,法律全球化主要在地域上主要体现为西化,即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规则形态和价值取向。

也正是这种中国法学的消失,才导致了我们中国的法学研究却要步步以西方为师,最终导致了法学界的集体失语症现象。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宪法学在和宪法实践相结合的时候,必须强调的是中国的宪法实践。纵观西方宪政发达国家,在其成熟的宪政制度和深邃的宪政理论背后,无不以其发达而又绚烂缤纷的宪法学说为理念基础,如美国制宪初期的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学说之争。所以,中国宪法研究中,对宪法学说史方面的研究其实就是对自身宪法传统的一种修复或复原,使得因为政治、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中断的宪法传统得以恢复并传承下去,最终形成有中国自己特色的宪法文化、宪法传统或宪法学说。所以,在中国宪法学的研究中,来源于我国宪政传统、立足于我国宪政实践并反映我国宪政文化的宪法学说实际代表了中国宪法学的发展方向。宪法学是关于宪法规范之学,而宪法规范首先体现在宪法文本之中。

宪法学只有面向鲜活的社会现实,才能源源不断的从社会现实中汲取充分的营养成分,保持其理论之树常青。造成这种西方宪法文化反客为主局面的原因,既有宪法学者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我国宪法学发展落后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在我国宪法学说的构建中,本土性应该是一种主导性的因素,全球性应该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因素。进入专题: 宪法学 法律全球化 。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宪法学在发展过程中不需要引进借鉴西方的宪法理论,而是说西方的宪法理论在多大程度上能支撑中国的宪法发展与宪政建设呢?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宪法文化同其他文化一样也反映了一国的民族精神和民族传统,这样一来,根植于本民族的精神传统中的宪法文化能否无条件的适用于其他民族国家呢?恐怕问题的答案并不会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因此,西方的宪政制度必须以中国的宪法传统为心理支撑,才能彰显出制度上的优越性。

中国的宪法传统不仅仅存在于宪政制度的变革中,更重要的还存在于中国学者通过自身努力所形成的宪法学说中。因为法律尤其是宪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2]具有很强的本土性和民族性。在和西方源远流长的法治传统进行相比较时,中国自身法治传统与法治资源的贫瘠彰显的一览无遗。另一种是一种批判的目光来看到中国的宪法文本,认为现行的宪法文本是在特定的政治条件下制定的,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原来的一些文本规定,尤其是关于经济政策方面的规定,早就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注释】[1]田昌五:《中国历史体系发展的新构想》,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因此,即使是在法律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在充分参考借鉴西方宪法文化的基础上,中国宪法学的研究仍然要重视本国宪法文化的培养和本国宪法传统的影响,立足于本国的宪法文本和宪法实践,依靠本土学者基于学术的本土性所养成的对中国问题的独特敏感性,用西方的或者前人的宪法理论解释中国的宪法现象,分析中国的宪法事件,从而解决中国的宪法问题。

但是,在实然形态上,在我国宪法学说的构建中,西方宪法文化却喧宾夺主,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越了本土宪法文化的作用,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研究的主导性因素,本土宪法反而悄无声息,慢慢的成为了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中的看客。虽然说,法律全球化的背景意味着我国的宪法学说的形成中无法脱离国际的影响而单独存在,但这种影响应该只是一种外在的参考因素,不应该成为影响我国宪法学说的决定性因素。

这些学说,观点迥异但又自证其成,成为了本国宪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理论源泉,也为本国宪政实践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理论上的证成。需要注意的是,宪法学研究中的以西为师并不单纯是因为宪法学的发展落后,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射到整个中国法学界,我们就会发现整个法学界皆是如此。

法学乃实践之学,宪法学的生命力也来源于宪法实践之中。这样一来,在中国宪法学的研究中,中国宪法学中的中国与宪法学就成为了内在割裂的两个互不相关的部分:本来应该是研究对象限制意义上的中国,却变成了地域性质的限定词,仅仅表明了宪法学的研究地域是在中国。所谓中国宪法学研究中的中国面向,是指在中国宪法学的研究过程中,尤其是在中国宪法学说史的梳理过程中,要以中国为出发点和根本归宿,面向中国的宪法传统,面向中国的宪法文本,面向中国的宪法实践。从清末丙午立宪到如今,我国的宪政进程已经有了百年历史,在这百年立宪进程之中,无数的先贤学者为中国的宪政强国之路殚精竭虑,进行种种理论构建与制度设计。

即使是在最具中国特色的中国法制史领域,也远远抛弃了中国的研究传统而逐渐的走上了西化的道路,例如我们采用马克思主义所谓的社会发展阶段的五分法来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阶段进行任意裁剪,将并不一定适用中国现实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五分法,[1]作为一条绝对的真理来划分中国的法律发展阶段。德国公法研究学中拉邦德的国体宪法学、耶利内克的实证主义国法学以及施密特的政治宪法学之争。

在考查我国宪法学说的在宪政建设中的作用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法律全球化给我国宪法学说带来的影响。虽然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宪法传统留给我们可资利用的宪政资源是微乎其微,但是从文化心理层面看,中国的宪法传统是中国进行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所必不可缺的理论源泉,它不仅可以为我们的宪政建设提供心理支持,而且其自身还是宪法发展与宪法学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在某些具体内容的规定上,可能宪法文本的规定时过境迁,或与社会现实不相适用,这时我们也应该采取一种谨慎的方式,发挥我们的智慧与技巧对宪法进行解释,想方设法使其适应社会现实,而不是动辄就主张对其进行修改,以尽可能的维护宪法的安定性从而维护由此产生的权威性。这种研究进路,笔者称其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中的中国面向。

最后编辑于: 2025-04-05 11:23:50作者: 如坐云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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